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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|
2019-04-04 11:16 审核人: |
院属各单位,机关各部门: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学院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 2019年4月5日至2019年4月7日放假,共3天。4月8日(星期一)正常上班。 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及相关工作安排,强化安全管理教育,加强治安防范与安全防火检查工作,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,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的清明节假期。 特此通知。
综合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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